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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完美解决了我的核心诉求。”7月10日,覃先生致电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感谢该局妥善解决了与商家因铝木门质量产生的消费纠纷。
6月12日,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投诉:覃先生反映,他于5月22日在八步区前进路某门窗店购买了铝木门,收货后发现门内填充的是塑料夹泡沫,并非预期的铝质材料,因此要求商家退钱或更换为铝夹方条材质的铝木门。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前往门窗店现场核实。商家负责人解释,门中间填充材料实为石墨烯,并非覃先生所说的塑料夹泡沫,并当场出示了该款铝木门的《合格检验报告》。故对于覃先生退钱或更换铝木门的诉求明确表示拒绝,仅同意覃先生在原价另加500元,为其更换全铝门。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首次调解陷入僵局。
7月7日,八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第二次调解。执法人员深入分析争议焦点,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不懈努力和有效沟通,双方立场出现转机,商家最终同意覃先生在原价格基础上另增加200元,为其更换一扇全铝门。这一方案兼顾了消费者对材质真实性的核心诉求和商家的实际承受能力。
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消费纠纷引发的、曾因首次调解未果而被标记为 “不满意”的工单,在八步区市监局锲而不舍的两次调解推动下,成功实现了从“不满意”到“满意”的根本性转变,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