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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陆川:有效调解 化解舞蹈培训纠纷

来源: 陈金英 戚茂泉 浏览: 0 发表时间: 2025-07-11 14:53:49

“太谢谢你们了,帮我处理了这个问题,不然这个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退还给我。”77日下午,消费者谢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泉市场监督管理所,并将一面印有“市场监管暖民心 消费维权解民忧”的锦旗交到工作人员手上。

今年1月,消费者谢某在陆川县某生活艺术馆为小孩报名参加舞蹈班,总共交费13900元,按优惠价60元每节课,共232节课,在培训课到40节课时,消费者谢某认为其小孩没有得到公平参加外派表演的机会,并且认为没有达到培训效果等原因,向生活艺术馆提出终止培训服务并退还10000元的请求。生活艺术馆则认为谢某的退费理由不成立,拒绝退还培训费用。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谢某向陆川县政法委综治中心反映问题。

74日上午,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该县政法委综治中心转办的投诉件后,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工作人员发现,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协议书,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约定,双方都认为对方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失误,于是工作人员一边向谢某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费的条款,一边向生活艺术馆负责人分析未签订协议的漏洞风险。

经过工作人员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解释和劝导,双方本着“和为贵”的意愿,达成调解意见:生活艺术馆一次性补偿谢某6500元。双方均满意调解结果,对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及工作人员能高效帮助解决问题表示感谢,消费者谢某因此携锦旗上门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