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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成功,我村蔗农的损失终得到解决,我悬着的心落地了。”崇左市大新县昌明乡良泮村支书赵红英感激地说。近日,大新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蔗农挽回经济损失共12.59万元。
据悉,被投诉的化肥公司为郑州某植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5月份该公司销售方将“噻虫嗪”杀虫剂运输到昌明乡良泮村进行现场销售,村民购入“噻虫嗪”杀虫剂共280包,对甘蔗施用后出现枯黄、枯萎的情况,中途销售方给予了叶面肥喷施等补救措施,但之后,甘蔗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产歉收,涉及良泮村一代、二代甘蔗共140亩。面对减产,群众忧虑重重,多次联系销售方要求补偿未果,遂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农时不待,大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先后2次冒雨深入良泮村田间地头调查,查明此次甘蔗减产原因是销售方误导蔗农超量使用药肥所致。经多次跟销售代表联系,耐心宣讲有关法律,最终说服厂家代表立即到良泮村处理相关事宜。通过实地测量土地并对甘蔗减产情况进行评估造册,在大新县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最终制定出双方满意的补偿方案,共为蔗农挽回经济损失12.59万元,目前涉及的退款已经全部退发到位。
据了解,2022年以来,大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以来,共检查辖区化肥、农膜等农资经营户98家,开展化肥监督抽检8个批次,立案2起,查扣假冒伪劣化肥36.92吨,涉案金额52850元,罚没款29656元。在加大农资产品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该局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发送“噻虫嗪”紧急消费提示16万条,及时提醒广大蔗农民朋友按“噻虫嗪”标识适量用药,不单一过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