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广西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星光璀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主办的“提振消费信心 共建壮美广西”2023年3.15特别节目在这里隆重举行。来自河池市都安县市场监管局消费安全监管股股长苏宗桥摘取“八桂消费维权之星”殊荣!喜讯传来,同事们纷纷给予点赞和祝贺,都说这是众望所归……
情铺维权路,大爱洒千家。苏宗桥同志于2022年初担任都安县市场监管局消费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他干一行爱一行,勤学好问,法海遨游,迅速从一名新兵成长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家里手。2022年至今率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28件,处置效率达100%,挽回经济损失22.24万元。立案15件,罚款12.2万元,向瑶乡老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打假维权答卷。
都安是全国瑶族聚居最多的县份,七分石头一分土,人称石山王国,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偏低。苏股长审时度势,多种形式,强化宣传。2022年3月15日,苏股长导演并在该县休闲广场举行“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模式,打假维权法律法规飞云端。群发手机短信10万条,让疫情防控与法律宣传两不误,消费维权知识实现乡村全覆盖,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知晓率。
消费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苏股长把消费维权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党群之间架起了情深大爱的桥梁。
潘女士,是都安县高岭镇人。她通过12315平台投诉称:其于2022年11月21日,在都安县安阳镇某门业店铺购买了4扇实木门,每扇2000元,共支付8000元。于11月22日安装后发现该门不是看货时选的实木门,内部有压缩纸屑。她向商家反映后,商家承认该门不是当初选的实木,但只愿意赔偿2000元。潘女士向12315投诉,希望商家给其更换为最初订购的实木门,请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
苏股长接到投诉后,与同事深入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属实。苏股长向商家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指出了商家存在的过错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耐心的法律教育和宣传,被投诉人全额退款8000元以及门柱修缮费800元。双方融化了心结,化干戈为玉帛。
为防止在处理消费投诉中出现“以调代罚”现象,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苏股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诉转案” 工作机制,凑响诉转案查办最强音。2022年3月该局收到举报,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发布违法广告。立案、调查、取证,3月28日苏股长主办该网络违法广告案顺利结案,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说明治愈率等4种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罚款3万元,该案入选广西十大违法广告案例;2022年5月11日,与职能股室配合,查办消费者诉转案——某劳保服装店销售军服物品案。没收扣押在案的当事人16式武警夏作训服5套、武警迷彩帽24顶、空军八一帽9顶;罚款5000元。该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守护戎装”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法律、法条,枯燥无味;电话、调解,忙碌繁琐。瑶乡的投诉五花八门,大到汽车房产,小到短斤少两。苏股长从不回避、推诿,甚至一度成为维权“狂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苏股长说,荣誉是对过去的肯定,今后,他将一如既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道路上,用心用情优化消费环境,以崭新的姿态踏上新的打假维权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