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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ON
为严厉打击电子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及其附近经营户销售“奶茶杯”“可乐罐”等非法生产电子烟产品乱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商品的侵害,2023年2月21日至3月20日,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灵山县烟草专卖局开展电子烟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县城主城区中小学周边及其附近的小商店和百货超市,共检查了25个商店和2个大型百货超市。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家大型超市和手机专卖店时分别发现了“MADI迈笛TM换弹雾化器套装(浪漫粉)”“MADI迈笛TM换弹雾化器套装(梦幻青)”等16个品种31盒电子烟和1瓶电子雾化液、“奶茶杯”“可乐罐”等13个品种186盒电子烟,货值金额达21662元。上述两个经营户当事人现场均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办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现场查获的218个电子烟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各经营户普及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告诫经营户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杜绝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以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电子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以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更严厉的惩治手段、更深入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提高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电子烟因其靓丽的外形,独特的体验感而深受广大烟民的喜爱,近年来被炒得火热,很多未谙世事的青少年和中小学生因好奇心及猎奇心或受周边人的影响也开始接触电子烟产品,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国家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和2022年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制品销售网点并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电子烟等烟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