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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ON
5月16日,柳州市老年消费者喻先生在给柳州市消委会的感谢信中诚挚地说:“谢谢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和律师团志愿者的热情接待和认真负责地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使得本人的诉求能及时圆满的得到解决,本人及家属十分满意,再一次表示衷心感谢”。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4月28日,喻先生到柳州市消委会律师工作室反映,其于2019年4月份在柳州一家商场花费5999元购买一台55寸创维彩电。送货上门时,安装师傅推荐一款电视碎屏“返现保”的保险品种,并表示,如果三年保险期内没有发生碎屏维修,商家将全部退回保险费。喻先生便交了770元现金,购买了该险种,安装师傅便在服务工单解决方案栏写上“返现保,三年770元”。
今年4月,喻先生到商场要求现退回保险费时,商场回复称,需再购买一台同等价值的电器才能抵扣保险费,喻先生顿时傻了眼,知道自己上当踩中“坑”。于是请求柳州市消委会出面帮忙拿回保险费,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柳州市消委会律师工作室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发现,喻先生手头只有一份写有“返现保三年770元”的服务工单,保险协议、购买电视发票等证明证据都没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存在一定难度。
5月5日,柳州市消委会发出促进协商和解函给该商场,向商场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该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商场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同意向喻先生退回770元保险费,喻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结合该案例,柳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等大额商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尤其是商家口头的售后保障和承诺,不能在服务工单随意写服务项目就完事。购物或接受服务后,要保存好发票、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