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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1家药店哄抬涉疫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为进一步规范该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价格和产品质量,防止不良经营者趁机恶意涨价、囤积居奇、仿冒混淆,梧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今年3月,该局执法人员对梧州市某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对乙酰氨基酚片、阿莫西林分散片、布洛芬颗粒和布洛芬缓释胶囊等4种涉疫药品涉嫌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药店销售的对乙酰氨基酚片进销差价率为64%、阿莫西林分散片进销差价率为63%、布洛芬颗粒进销差价率为87%,布洛芬缓释胶囊进销差价率为76%,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
该药店投资人刘某某承认在2022年12月11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4种药品大幅抬高价格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2023年5月,该局依法对该药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下一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坚持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违法必究、露头就打,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