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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ON
近日,柳州市消费者陈先生将一面写着“爱心公益法律援助 依法维权为民解忧”锦旗,送给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感谢消委会工作人员和龙月庄律师热情帮助解决直饮机纠纷,也为消委会律师工作室服务平台点赞”。
5月15日,陈先生和老伴来到柳州市消委会律师工作室反映,其在2017年8月在柳南区某医疗器械经营部花费11800元购买一台某品牌反渗透直饮机,安装后,一家人都从直饮机取水喝。今年“五一”期间,他们发现当初直饮机安装完毕后,安装师傅忘记开通废水管排放废水,导致全家6年来一直在饮用不健康的水,老伴身体反应明显,患上中度帕金森综合症长期服药。陈先生多次联系直饮机售后,售后负责人强调直饮机不开废水管不影响饮用水质。于是,陈先生来到柳州市消委会投诉该直饮机经营部,要求直饮机经营部赔礼道歉,惩罚售后负责人,并退回直饮机货款11800元、赔偿6年饮净水费用9660元。
5月15日下午,柳州市消委会向涉事直饮机经营部发出促进协商和解函,现场向经营部负责人宣传《消法》、《广西消保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因安装人员不规范操作导致出现疏忽,以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经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电话沟通,经营部认清责任。5月19日,经营部负责人一行到陈先生家赔礼道歉,对售后负责人扣1个月奖金的处罚,赠送一台新款同品牌价值15000元直饮机和终生免费更换滤芯服务给陈先生作为赔偿和补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先生对经营部的态度和赔偿方式满意,不再追究该经营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