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抬高市场价格、盲目收费的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规避消费陷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31日至6月1日,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防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防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教育法》《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相关条款,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办学经营,严格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以诚信为本,极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此次检查城区内校外培训机构30多家,重点检查收费行为、预收费资金监管、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场所未按要求悬挂营业执照,未公示师资信息,未规范公示收费项目,未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等相关问题。针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相关机构立即整改,未能现场落实整改的,限期整改,整改后通过微信发送整改图片等方式报备整改情况。
防城区有关部门将对限期整改的有关问题做好跟踪落实,并督促辖区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认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印发广西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采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强联合惩处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