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TECTION

柳州市融安县排查“生鲜灯”还原食材“本色”!

来源: 陈黄英 浏览: 463 发表时间: 2023-12-04 22:37:2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202312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为保障新规的落实,11月以来,柳州市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重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开展过渡期引导工作,指导商家及时更换“生鲜灯”,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

融安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约谈市场开办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入场销售者及时更换符合《办法》的照明设施;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以畜禽摊点、果蔬摊点、超市、生鲜门店为重点对象,发放《销售食用农产品须知》《关于不得使用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照明设施的通知》等宣传资料,并向经营者进行宣贯,做好告知和引导工作。

截至11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4个次,检查肉类经营单位90家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约200份;经过检查及引导融安县农贸市场及周边生鲜店的“生鲜灯”已全部完成更换。

下一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农贸市场、生鲜店进行常态化检查。2023121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