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DB4501/T 0009-2023县(市、区)、开发区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针对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发布的首个地方标准。
消费环境是一座城市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体现,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能够促进消费意愿、释放消费潜力,有助于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南宁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消费者满意度工作,2019年以来,每年都拿出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南宁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并不断创新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方式,不仅开展常规“广撒网”式问卷调查的调查模式,还深入日常消费终端,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体系和重点关注的消费领域,针对南宁市19种城镇居民主要日常消费的产品和服务中的消费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和“体验暗访调查”三种调查方式,通过实地调查,层层深入挖掘,找出消费者不满意的实际问题,让各县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消费痛点盲点,改善百姓消费体验。结合多年的经验,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了该规范。
该规范 征求了26个市级部门,1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第三方市场调查公司以及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广西大学、广西兴桂质量标准化认证咨询服务事务所等40多家单位专家意见,收集反馈了大量意见和建议。对县(市、区)、开发区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测评方法(调查方式、抽样设计、问卷设计、调查实施、数据处理、测评分析报告)等标准予以了明确。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恢复的决策部署,加大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不断增强市民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推动南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